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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感觉财产分少了,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吗?
老刘与小美签订了离婚协议,两人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之后,才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离婚证领取没多久后,老刘觉得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分少了,所以老刘想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院会支持老刘的诉求吗?答案是肯定的,老刘可以到法院再次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最终能不能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能确定的。因为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之后,就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在本案当中,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关某的申请。
但是,同样根据该条的规定,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如果没有发现,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就是说,如果老刘仅仅是因为觉得财产分少了就到法院起诉,而没有其他的正当合理的理由,那么他最终会败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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