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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网站管理员    2022-07-25

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其婚姻关系的婚姻制度,与协议离婚共同构成一套完整的离婚制度。

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希望离婚但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情形,或者是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问题和夫妻财产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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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离婚的条件

与协议离婚类似,诉讼离婚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启动诉讼程序。第一个条件就是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是形成了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关系。无效婚姻、重婚、姘居等情形因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具备婚姻关系而不能提起诉讼。

第二个条件就是,夫妻双方对离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包括对是否离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是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意见但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问题没有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

第三个条件是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须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启动诉讼离婚程序,首先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人民法院立案后,因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因此法院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可直接结案;调解不成的,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后就需等待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服的,可以根据诉讼请求和裁判的内容决定是否上诉。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的裁判没有上诉的,自一审裁判生效之日婚姻关系解除,有关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产生法律效力。上诉的案件,待二审裁判内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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